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同時開放餐飲內用。衛福部食藥署日前已公告訂定「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24)日則提醒餐飲場所及婚宴的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且不得逐桌敬酒。至於餐飲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及勤洗手,加強防疫教育訓練,人員用餐環境須維持良好通風,不同桌的人員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而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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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一鈞表示,餐飲業提供內用服務應依指揮中心的防疫相關規定辦理,食品藥物管理署也已在7月16日公告訂定「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餐飲場所且遵守集會活動及婚宴的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並不得逐桌敬酒,才可提供內用服務。
在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部分,餐飲從業人員每日量測體溫及監測健康狀況,當出現發燒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COVID-19)症狀,應儘速就醫接受評估及處置。在餐飲從業人員衛生行為部分,餐飲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及勤洗手,並加強防疫教育訓練,內化防疫行為;且人員用餐環境須維持良好通風,不同桌之人員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
此外,餐飲場所環境也要定期清潔及消毒環境,並確實記錄執行情形;每日落實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
在顧客用餐管制方面,實施顧客實聯制,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的顧客,禁止進入,除飲食外,應佩戴口罩;落實顧客衛生防護措施,入口處量體溫,噴酒精、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維持用餐環境良好通風,不同桌之顧客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自助餐型態之餐廳,應有適當阻隔,避免食物遭顧客的飛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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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一鈞也強調,餐飲業者平時應加強日常管理,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為該場所工作人員或曾至該場所消費者,應配合疫情調查及防疫作為。
※【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
1922」專線,或「
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