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颱烟花逐漸逼近台灣,有民眾也期待是否能迎來颱風假。然而勞動部表示,就目前居家上班的勞工而言,由於沒有通勤必要,因此就算地方政府宣布放假,仍不可以此為由拒絕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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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去年僅對5個颱風發布警報,其中只有閃電颱風發布陸上颱風警報,且全數皆未登陸;若今年烟花颱風撲台宣布放假,將會是疫情以來首次颱風假。
由於今年台灣爆發本土疫情,陸續有公司採行居家上班的工作模式。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告訴中央社記者,就現在居家上班的情況而言,勞工沒有通勤的風險,不可以「颱風停班」為由拒絕提供勞務。
黃維琛解釋,雖然口語稱為「颱風假」,但這其實並不是真的放假,而是避免勞工因通勤往返公司的途中造成危險;而居家上班因為沒有出門的必要,勞雇之間本來也已經約定好如何提供勞務,若勞工仍堅持要放颱風假,雇主確實可視為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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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維琛提到,若是勞雇雙方經過協議,認為在颱風假期間沒有必要提供勞務時,仍然可以自行約定放颱風假或出勤,若經協議放颱風假,勞工可不出勤,雇主可不給薪。
根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若勞工居住地、上下班必經之地或工作地任一地點縣市政府宣布公務員停班時,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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