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懲戒法院今天審理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監察院代表一開口即表示本案合議庭5成員有偏頗,聲請迴避;審判長吳景源說,「案件不能處理了,待迴避案有裁定結果,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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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緣於,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民國108年9月認定石木欽與友人翁茂鍾不當往來等,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與法官守則等,情節重大,決議移送監察院;監察院去年8月彈劾石木欽,案件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今天下午開庭。石木欽未出庭,由律師廖芳萱代理;證人翁茂鍾(與台南看守所遠距視訊測試完成)、黃泰鋒、楊永成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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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代表陳先成當庭請求法官迴避,表示審理本案的合議庭成員審判長吳景源、受命法官曹瑞卿、陪席法官林英志以及參審員蘇淑貞(臨床心理師)、柯格鐘(台大法學院教授)心證有偏頗。
吳景源當庭表示,因移送機關監察院聲請迴避,本案不能處理了,等待迴避案由別的合議庭做出裁定結果,退庭。庭訊15分鐘結束,使原訂今天傳喚證人作證程序取消,到庭、旁聽人員均感到錯愕。(編輯:方沛清)1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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