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至7月26日,但配合中央適度鬆綁措施,台中市新聞局宣布,全市電影院13日起恢復營業,但特別要呼籲業者及市民,一定要配合電影片映演場所的防疫規範,市府將加強查察,如查有違反相關防疫措施者,將予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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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表示,配合全國逐步解封政策,台中市儘管宣布電影院明起恢復營業,但已按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文化部相關指引,訂定相關防疫規範,例如全程佩戴口罩、量測體溫、實聯制、梅花座或間隔座、每一場次進場前、散場後清潔消毒、全面禁止飲食,包含影廳內、影廳外等待區、戶外空間等必要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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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電影院「解封」,為落實防疫措施,新聞局近期持續輔導業者進行解封前相關準備工作,可說做了萬全準備。至於明日解封後,新聞局也將派員依防疫措施,逐項進行實地查察,請業者及進場觀影消費者,務必遵循相關規範,共同珍惜維護防疫生活中逐步解封的成果。
新聞局進一步說明,疫情瞬息萬變,台中市電影院管制措施將滾動式調整,若未來疫情加劇,為保護市民的健康安全,不排除重啟暫停營業的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