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籃協日前出於對球員的保障,發函給SBL、PLG、T1三聯盟,要求各聯盟必須依照「選秀指引內」來修訂選秀辦法,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求各聯盟不得限制球員參加其他聯盟選秀。對此官方也在今天召開線上記者會解釋,並表示補償辦法由各聯盟自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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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協日前在選秀指引中要求,各聯盟不得限制球員參加同年度其他聯盟選秀,也不得在其他聯盟議約期限內要求獲選球員依期報到,藉以提升聯盟對於球員權益的重視。
但這就引起一個問題,如果有一名球員同時被三聯盟選中,他選擇了其中一個聯盟,那另外兩聯盟選擇他的球隊,不就白白損失一個選秀名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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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PLG為例,今年選秀狀元籤落在攻城獅手上,若他們選擇的球員最終選擇去T1或是SBL打球,那他們就喪失首輪第一順位的價值了,而這似乎很難用其他方式來彌補。
對此籃協法律顧問許英傑律師表示,呼籲行使選秀權的各隊要有相當的把握,「在選秀落空的情況下,看各聯盟是要做季中第二輪的選秀,或是做相關遞補的措施,目前是處於一個開放的階段。讓各聯盟去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