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籃協今天公告,要求國內SBL、PLG、T1三聯盟必須要依照「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聯盟選秀指引」進行選秀,也不得針對球員報到、參加其他聯盟選秀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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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協公告如下:
本會為保障球員權益並維護學生籃球聯賽之宗旨,特研議「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聯盟選秀指引」於7月1日召開理事會通過後公告施行,今日正式發函給SBL、PLG、T1三聯盟,要求各聯盟必須依照選秀指引內之各項條文修訂選秀辦法,不得限制球員參加同年度其他聯盟選秀,也不得在其他聯盟議約期限內要求獲選球員依期報到,藉以提升聯盟對於球員權益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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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PLG已公告該聯盟選秀辦法並即將於7月22日舉辦新人選秀會,本會今日正式去函告知依照選秀指引不得限制報名選秀球員同年度不得參加其他聯盟選秀,經選秀獲選球員如同時參加其他聯盟選秀獲選,在議約期限內也不得要求該球員必須依期報到,也會同時要求T1及SBL均按照上述規範辦理。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聯盟選秀指引同步適用國內SBL、PLG、T1三大聯盟,未來SBL及T1公告選秀辦法時,各項條文也須遵守選秀指引內各項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