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對岸共和國」規定人有耍廢權!41條超狂憲法曝光

▲立陶宛國內有個神祕又獨立的「對岸共和國」,其制定的「41條憲法」包含「每個人都有無所事事的權利」、「每個人都有愛和照顧貓的權利」等等,消息曝光後也引起台灣網友熱議。(圖/取自《Pixabay》)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1-06-24 23:31:54
台灣本土疫情受國際關注,繼日、美兩國贈送台灣疫苗後,位於東歐的立陶宛也宣布將贈送台灣2萬劑AZ疫苗,國內更掀起一波討論感謝立陶宛的聲浪,知名作家吳曉樂(吳珊珊)更是在臉書分享了關於立陶宛國內一個獨立的「對岸共和國(Užupio respublika,也譯作奧蘇比斯共和國)」小知識,其制定的「41條憲法」因為與其他國家正規嚴肅的憲法相差太大,因此在曝光後也瞬間掀起討論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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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珊珊在文章內表示「這次認識立陶宛的潮流,《對岸共和國憲法》讓我笑中帶淚」,同時將「對岸共和國」的41條憲法一一列出,其中就包含「每個人都有無所事事的權利」、「貓沒義務愛它的主人,但有需要時就要幫忙」、「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自由負責」,此外也有相互對比的條文如「每個人都有權快樂」、「每個人都有權不快樂」;憲法最後三條甚至還規定「不要被打敗」、「不要還手」、「不要投降」。

▲立陶宛外交部長藍斯柏吉斯在推特針對捐贈疫苗一事表示「熱愛自由的人,就應該彼此照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以下為《對岸共和國憲法》列表:

第一條:每個人都有在維爾紐利河畔生存的權利,而維爾紐利河有流經每個人的權利。

第二條:每個人在冬天都擁有熱水、暖氣和瓦片屋頂的權利。

第三條:每個人都有死亡的權利,但不是義務。

第四條: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權利。

第五條:每個人都有變得獨一無二的權利。

第六條:每個人都有愛的權利。

第七條:每個人都有不被愛的權利,但不是必須的。

第八條:每個人都有不傑出和不聞名的權利。

第九條:每個人都有無所事事的權利。

第十條:每個人都有愛和照顧貓的權利。

第十一條:每個人都有權照顧狗隻直到其中一方死去。

第十二條:每隻狗有權去做狗。

第十三條:每隻貓沒有義務要愛牠的主人,但必須在需要的時候提供幫助。

第十四條:有時候,每個人都有不知道他的職責的權利。

第十五條:每個人有質疑的權利,但不是責任。

第十六條:每個人都有快樂的權利。

第十七條:每個人都有不快樂的權利。

第十八條:每個人有保持沉默的權利。

第十九條:每個人都有信仰的權利。

第二十條:沒有人有暴力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每個人都有欣賞自己是不重要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每個人都有對永恆憧憬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每個人都有權利去了解。

第二十四條:每個人都有權利不去了解任何事情。

第二十五條:每個人都有權利成為任何國籍的人。

第二十六條:每個人都有權利慶祝或不慶祝自己的生日。

第二十七條:每個人都應該記住自己的名字。

第二十八條:每個人都可以分享他們擁有的。

第二十九條:沒有人可以分享他們所沒有的東西。

第三十條:每個人都有權利有兄弟、姐妹和父母。

第三十一條:每個人都可以是獨立的。

第三十二條: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自由負責。

第三十三條:每個人都有哭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每個人都有被誤解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每個人都沒有權利讓另一個人有罪。

第三十六條:每個人都有成為個人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每個人都有不擁有權利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每個人都有不害怕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不要被打敗。

第四十條:不要還手。

第四十一條:不要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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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既像詩句又富含幽默哲理的憲法曝光後,讓不少台灣網友也驚呼「太可愛了!」、「突然好期待可以出國的一天去看一看」、「我也是看了好感動!簡單、人性、關懷、善意的社會」。事實上,這個「對岸共和國」暫時未被任何一國政府承認,7000位「國民」多為藝術家、音樂家、詩人等,雖有自己的國旗、憲法、總統和貨幣,但更像是個「藝術家組織」,不過就連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的市長也會經常出席對岸共和國舉辦的活動。(編輯:楊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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