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報導,台灣疫苗施打情況備受關注,指揮中心將優先施打族群中第二大類定為「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對象包括官員引發部分民眾質疑,陳文茜也於22日在臉書上發文批評「台灣施打順序是全球民主國家從未有過的現象」,針對防疫優先順序的問題,與我們最鄰近的東南亞各國又是怎麼排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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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
泰國政府COVID-19疫情管制中心(Centre for COVID-19 Situation Administration)年初釋出的疫苗接種進程和施打順序名單,將疫苗施打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施打對象包括:公私領域照顧新冠病患之醫護人員;患有慢性疾病如嚴重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第五期腎臟疾病、中風、治療中的癌症病患、糖尿病和體重100公斤以上肥胖者;60歲以上長者、與病患有接觸的防疫工作人員。
第二階段,泰國則計畫為以下族群接種:非一線之醫護人員、衛生單位官員有染疫風險者、工作性質需接觸大量群眾者、觀光相關工作者、經常需要在各國往返之工作者如商務人士和空服人員、外交官或在國際組織及外商公司工作人士、從事工業或服務業性質之工作者。第三階段則將為一般民眾施打。泰國政府也隨疫情變化進行調整,包括在五月時針對教師及大眾運輸司機進行施打。
菲律賓
菲律賓衛生部則將優先接種族群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施打順序為:所有一線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全國長者、有慢性或併發症民眾、在必要單位工作之一線員工和軍警人員等、經濟貧窮民眾。第二類施打對象則為:老師及社會工作者、其他政府工作人員、其他必要工作者(Essential Workers)、經NHTS-PR評估後除老年公民和貧困人口外,其他風險明顯較高之社會人口群體、海外菲籍移工、其餘產業工作者。第三階段則是不在前述範圍內之一般民眾。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同樣優先為前線醫護人員施打,對象包括公私立醫療單位之醫護人員,再來則為一線必要工作者(essential workers)、國防人員和警衛人員施打。其中,第一類的「一線必要工作者」種類多元,包括相關政府官員,如內閣部長、各州行整委員會人員、議會會員和立法委員,以及因公需出國訪察之公務人員;另外也包括全科醫生、執業醫師、醫學實驗室工作人員、各警政單位人員、社工、海關人員、衛生部約聘人員、洗腎中心工作人員和患有「共病症」的教師。
接下來對象以尚未打完之醫護人員及第一階段資格者為優先,隨後是60歲以上長者、罹患慢性病如肥胖、糖尿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壓和殘障人士等高風險族群施打。最後一階段施打對象以18歲以上之國民與非國民為主。
新加坡
新加坡去年12月開打疫苗,優先接種順序為:前線醫護人員、其他醫護人員;空服員、空軍、海關人員等必要工作者、維持國家運作重要人員如PUB工作人員;70歲以上長者及患有慢性病之脆弱族群;接著逐步開放70歲以下年齡層施打,目前已經開放到一般民眾,包括12至39歲民眾皆可施打。
印尼
印尼自今年1月中開始進行全國性疫苗施打,由印尼衛福部參考WHO和國內意見組織的報告後規劃施打階段和族群,第一階段首先為130萬醫護人員施打疫苗;2月中旬則開始為公務員、國軍警察、市場商販、教師等須經常接觸人群者以及2150萬名60歲以上長者施打;理論上第3波以社經地位弱勢對象為主、第四波則以一般大眾為主。印尼近日開始第3波疫苗接種,已經開放對象18歲以上民眾施打。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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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指揮中心將第二類施打對象納入:「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港埠執行邊境管制之海關檢查、證照查驗、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安全檢查及航空保安等第一線工作人員」、「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之第一線人員」、「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及協助防疫工作之國軍人員。
綜觀以上各國優先施打名單中可以發現,儘管順序有所落差、也並非每個國家都在名單中直言「官員」兩字,但確實不少國家都有將「公部門防疫人員」納入優先施打,包括泰國將「衛生單位官員有染疫風險者」納入第二階段施打、菲律賓將「軍警人員」納入一類施打,再將「其他政府工作人員」列入第二類施打;印尼則將「公務員、國軍警察」列在僅次於醫護人員;馬來西亞施打第一類也包括「國防人員和警衛人員」,而同為一類施打的「一線必要工作者」當中也不乏政府官員和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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