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打綠主唱青峰2019年在演唱會上唱自己創作的歌,遭前經紀人兼恩師林暐哲提告侵害著作權,案件審理2年,林暐哲民事求償800萬元一、二審全敗訴;台北地院今(15日)就刑事部分做出判決,青峰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而青峰稍早也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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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審理期間,林暐哲主張和青峰僅合意解除歌手、經紀約,詞曲版權沒有,因此就青峰在演唱會上的表演提告侵權;台北地院上月11日最後一次開庭,林暐哲與青峰首度在法庭碰頭,林暐哲說,無法接受青峰只發一封存證信函,就結束兩人10幾年合作關係。
青峰則痛訴林暐哲奪取其創作,師徒兩人都在庭上落淚,陪同出庭的青峰媽媽一度搥胸哭泣替兒子抱不平,指歌曲都是青峰的創作,「林暐哲卻用搶的,東西怎能用搶的?如果搶的就能得到,那何必認真工作?太可惡了!」母子接著相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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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一審被判無罪,青峰透過經紀公司表示,自己為詞曲的智慧財產權人,感謝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詳查事實真相,伸張公平正義,讓創作者得以把時間留給創作,並說連續5次裁判結果一致,他皆獲得勝訴,因此呼籲音樂人應回歸初衷,勿再濫訴耗費司法資源。(編輯:楊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