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3)日公布紓困4.0方案,加碼預算補助,在文化部「藝文紓困4.0」部分,獲特別預算45.49億元補助,將自5月11日起因受疫情影響產生營運困難的個人及事業,先前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3萬元將於明日直接入帳,至於現階段申請者,則採「線上申請、簡化程序、先到先審」方式,加快核定撥款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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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將透過特別預算45.49億元,辦理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及補貼、場館租金減免或規費補貼等方案。補助分為對自然人及事業的補助,我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因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論有無參加勞保等社會保險,皆可提出申請,補助基準參考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方案,每人補助3萬元。申請者若有其他已投入之製作或相關費用,則可以再酌增經費,合計補助以6萬元為上限。
文化部表示,為簡化申請及加快撥款程序,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以主動審查方式,扣除經勾稽重複領取其他部會補助,以及已在企業、機關或機構投保或領有公保退休金者等,於6月4日將補助款3萬元採直接撥款方式入帳。至於未曾獲補助或要申請製作費項目者,則另依須知規定進行申請。
事業部分,區分為「各類型藝文事業」、「營業額減少達50%之事業」及「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3種補助,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之商號(個人工作室),可依受疫情影響情形申請,但三種補助只能擇一申請。
文化部指出,「藝文紓困4.0」補助預計於6月7日公告受理,自然人申請日期至110年7月12日止、事業申請則至8月31日止,申請方式採線上及郵寄兩種方式。為防疫及節省申請與作業時間,建議優先採線上申請方式,文化部也將採先到先審方式,加快各項審查及核定撥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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