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快篩將由經部提案送審 指揮中心建議與醫療院所合作

▲針對企業希望自購快篩,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內部已完成討論,並建議企業與醫療院所合作,相關計畫將由經濟部與廠商研商後送交指揮中心。(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21-05-28 12:05:06
國內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部分企業希望自行採購快篩試劑幫員檢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今(28)日表示,指揮中心已完成企業快篩原則的討論,因快篩仍要由醫事人員進行採檢,建議企業與醫療院所合作,相關詳細計畫目前已請經濟部與廠商研商後,提送指揮中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宗彥指出,新冠病毒檢驗試劑是第三級醫療器材,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只有醫療器材商及藥局可以販賣,且國內並未開放可使用通訊方式在網路、電話、社群媒體等販售。對於有不肖人士在網路擅自販售專案核准的新冠病毒檢驗試劑,陳宗彥說,這巷已違「醫療器材管理法」,會被罰3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至於企業希望開放自購快篩,陳宗彥說企業快篩原則指揮中心已完成討論,但因目前國內快篩都要醫事人員進行採購,因此建議企業跟醫療院所合作,而相關詳細計畫的合作,現在請經濟部與廠商一起研商,再提送指揮中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宗彥也再次強調,快篩必須要醫事人員才能進行檢驗,我國食藥署(TFDA)核准的快篩工具全部都要醫事人員來做,「目前我們尚未核准任何一批可以個人使用的快篩工具。」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