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瘋傳「有朋友說她們在高雄開車,前面的因為開車沒戴口罩,被開罰15000元」,高雄市政府澄清並未開出網傳之開車未戴口罩的15,000元罰單,目前多數人認為車內有兩人以上就須戴口罩,但對獨自騎車或開車是否需要戴口罩,不但民眾意見不同,各縣市也不同調,晚間高雄市衛生局則解釋,規定的重點在於「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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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開車未帶口罩罰1.5萬」疑義,高雄市衛生局晚間特地出面說明,衛生局表示,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疫情警戒第三級「外出時全程配戴口罩」,關於此規定的重點在於「社交距離」,無論騎機車或開車,重點是維持社交距離。
衛生局認為,騎機車因為停等紅綠燈及慢速時,無法預期旁邊靠近的其他機車騎士,所以應該一律戴口罩,保護安全;開車時,若僅為一人駕駛,因為與他車存在物理性屏蔽,風險一定較低,但如果車上有載人,空間狹小,勢難維持社交距離,應該戴口罩。
衛生局強調,高雄市在現實執行面會鎖定一些特定風險較高有群聚的地方優先執法,如公園、菜市場還有一些特定群聚的聚會所,外出騎車停等紅綠燈或共乘時,經常無法確實掌握安全距離,所以應全程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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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開車時,車廂內若有共乘乘客安全距離難以落實,更何況密閉空間傳染風險本來就更高;在執法上也會根據整個情節與事證來做綜合的判斷,其目的是在於不論在目前疫情的警戒之下,希望民眾能注意戴上口罩,落實自身健康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
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則表示,執法上警察同仁一定會根據整個情節來做綜合的判斷,但是在執行上,法律的遵循上還是會要求所有的市民朋友,大家一定外出時要全程配戴口罩,這個是高雄市的政策,假如違反法令的規定就要開罰,所以簡單講不管是騎車或者是在開車的過程裡面,旁邊又有人時候,「請你一定要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