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在北台灣逐漸擴散,台北市與新北市政府今(17)日上午也共同宣布,明天起高中職以下(含)學校停課至28日,希望能降低校園群聚感染的風險。而針對學生停課在家,北市勞動局也指出,若因為停課而產生照顧子女需求者,家長其中1人可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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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表示,因應防疫需求,並且並且配合教育單位停課通知,為避免「12歲以下」學童無人照顧,或者就讀國高中「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照顧需求,或是就讀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幼童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而產生照顧子女需求者,家長其中1人可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
勞動局指出,若是不適用前述防疫照顧假者,如果家長仍有需求,可以申請「家庭照顧假」,全年以7日計算,而家庭照顧假薪資依事假規定,雇主可不給予薪資,但不可以因為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而視為缺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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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雇主應該依指揮中心的企業指引,作好員工的健康管理,多多利用科技工具,員工如果有不舒服或是照顧家人的需求,都應該讓員工可以請假;如果雇主因為超前部署,要求勞工去進行篩檢或是自我隔離,都屬於可以歸責雇主的情形,應該要照給薪水,以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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