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三級警戒相關罰則公布!陳時中:多人聚會最高罰30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中)今(1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國內防疫相關情形。圖為資料照。(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賴志昶/台北報導-2021-05-15 14:29:5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5)日表示,因應目前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雙北地區自即日起至28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同時,全國休閒娛樂場所應關閉,且全國宗教祭祀場所活動、室內5人以上與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及團停止交接活動都應停止。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如場所應關閉而未關閉,或是未停止活動、聚會者,最高可處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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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指揮中心疫情警戒相關措施,全國性休閒娛樂場所包括歌廳、夜總會、酒吧、酒店、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指揮中心指出,全國宗教祭場所活動部分,應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的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指揮中心表示,在雙北除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外,同時關閉觀展觀賽場所,包括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以及教育學習場域,包括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此外,指揮中心宣布,雙北民眾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同時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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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罰則部分,陳時中強調,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若民眾未戴口罩,處以3000元至1.5萬元罰款;若未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與社交聚會,處以6至30萬元;若未停止宗教活動、社團交接等,處以6至30萬元;若未關閉特定場所,同樣處以6至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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