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今年3月間執行毒品案搜索時,意外查獲一個一顆土製爆裂物,經查該爆裂物為綽號阿宏的李姓嫌犯(26歲)所製造、持有,李嫌坦承其製造2顆土製炸彈,其中1顆今年1月成功試爆,還炸出20公分深的土坑,另一顆則遭警查獲,經將該枚爆裂物送驗試爆後確認具殺傷力。警方今(7)日將李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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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小組人員於本月5日下午於李嫌高雄市大寮區住處拘提到案,且在其住所查獲黑色火藥、鞭炮一批、膠帶、火藥分裝盒、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疑似毒品粉末2小包(毛重58.13公克,初驗呈第二級毒品反應) 及安非他命吸食器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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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隊長王春生表示,李嫌疑因與人有毒品交易糾紛,以購買高空煙火將其中黑色炸藥取出改造成可以手投擲像棒球一樣大小的土製炸彈,並曾至大寮區住處附近農田進行試爆,在地上留下約20公分深圓形彈坑,可見爆炸威力不小,幸好警方及時查獲未造成無辜民眾傷害。
王春生表示,李嫌供稱其製作土製炸彈的方法為網路習得,一共製做2顆,其中1顆已試爆另1顆遭警查獲,警方強調,煙火、鞭炮等民眾節慶常見物品,易遭不肖歹徒改造為危險爆裂物,甚且此類爆裂物主要成份為黑色火藥,它對磨擦、火花具有高度敏感性,稍有不慎極易發生意外事故,對個人甚至社會危害至深且鉅,且未經許可製作爆裂物依法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