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公司只要有人請假,其餘同事就得幫忙補足其工作進度,對此,就有一名網友不滿表示,他朋友的同事請了婚假,害好友必須處理更多工作,豈料當對方假期結束回來上班時,竟然已經懷孕了;但好友認為,婚不是每個人都結,小孩也不是每人都生,所以育嬰假不支薪,那婚假應該也是吧,貼文一出,掀起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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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友在PTT以「婚假有薪合理嗎?」為題發文,表示最近有位朋友抱怨同事請了三周婚假,讓朋友整整背了三周的鍋,沒想到該名同事假期結束,回來工作時竟然還懷孕了,讓他超無奈,「接著的日子完全不敢想像,但實際上公司業務量就是兩個人差不多,多請一個人意思就是,三人上班的話有一個人會沒事幹」。
原PO朋友接著說道,婚也不是每個人都要結,就跟小孩不是每個人都生一樣,因此他認為「育嬰假應該不支薪,婚假也應該比照辦理,大家覺得呢」,而原PO聽完則認為「蠻合理的」,「覺得薪資低應該是薪水的調整,婚假本質上就是事假,事假給薪反而比較奇怪吧」?
貼文一出,網友則回應,「薪水又不是你同事付的,就算無薪婚假,你同事還是要做二人份的事啊」、「福利在你手,你不用也不要眼紅別人用」、「就是要鼓勵結婚、生小孩,很難懂嗎」、「結婚的人根本沒問題呀,是老闆應該要調度短期人力來補吧,不怪老闆怪同事?」、「怎麼不怪公司不補人」、「政府就想要鼓勵生小孩啊」、「連這點福利也覺得不行嗎?當下如果要幫忙被難免會抱怨,可是我不覺得政策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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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根據勞基法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8日,工資照給」。而勞工若因婚、喪等正當理由請假時,公司應給予假期且給付工資,同時,雇主亦不得因勞工請婚、喪假扣發全勤獎金。
至於育嬰假,也就是「育嬰留職停薪」,因此公司可不必支付薪水,不過勞工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而今日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裁示通過「少子女化對策」報告,將提高產檢次數至14次,產檢假配套增加為7日,同時也擴大不孕症補助對象,另外,這次也同意放寬「育嬰留停及調整工時彈性」,預計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及相關辦法,使育兒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請領津貼含補助。(編輯:郭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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