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雄市動保處表示,通報地點位於小港區舊式公寓頂樓,因為周遭皆為連接公寓,民眾常反映公寓頂樓時常傳出有多隻幼犬叫聲,環境還發出惡臭,動保處接獲通報即派人前往處理。
動保處會同動保團體、里長及警察進入公寓,一行人直上頂樓將門打開後,惡臭就撲鼻而來,現場環境狀況不佳,現場犬隻活力還算正常,但部分犬隻毛髮打結,現場還找到剛出生的3隻幼犬和助產藥物,顯然有私下繁殖狀況,動保處立即沒入全場犬隻。
動保處指出,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1項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販賣特定寵物。但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之業者,得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許可期間,以三年為限。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違反者將依同法第25-2條:違反第22條第1項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營業及同條第2項行為人所飼養之動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沒入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