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怠惰?新北監視器自治條例通過未實施 送新案遭打臉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黃宗仁向民進黨議員王淑慧解釋「新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圖/記者陳志仁攝,2021.04.22)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2021-04-22 23:58:58
到底是誰行政怠惰?新北市政府今(22)日提「新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到議會審查,卻遭民進黨議員王淑慧打臉指出,新北市議會已於2012年12月26日三讀通過「新北市治安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最後主席蔣根煌裁示將自治條例退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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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慧認為,議會在第一屆就有審查且三讀通過自治條例,新北市府一直未公告實施,現在又訂一個條文新的自治條例送到議會審查,「是認為當議員太閒?」市議員陳世榮指出,市議會已經完成三讀立法程序的自治條例,市府送行政院核定被退2次,理應修正後再送核定,但市府沒送核定也沒公布實施,若認為有問題,應送修正案到議會重新審議,而非又另提新案。

2012年時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的伊永仁說,公共場所裝設監錄系統恐影響個人於公共領域的行動自由,亦有侵犯個人隱私之虞,所以提自治條例草案送新北市政會議;新北市政會議於2012年2月28日通過市警局所提「新北市治安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並將送交新北市議會審查,並於2012年12月26日三讀通過後,由市政府送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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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行政院認為條例中限制監視器地調閱,牴觸「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政府資訊公開法」,因而不予核定,並退回新北市政府;市政府考量各區里監視器在2013年底移交警察局統一管理,雖曾一度考量修正或重新訂新法,卻從無疾而終,但為了有法源的依據,因此2014年訂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治安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要點」

據了解,新北市政府未公告實施三讀通過的自治條例,卻在今年另提「新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的草案送議會審查,有議會資深員工建議應送修正案到議會重新地審議,而非又另提新案,卻不被採納;新北市議會大會以程序有疑慮為由,將自治條例退回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回應,將與市政府法制局、議會法規會研議後續的因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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