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飛兒樂團90年代紅及一時,2018年主唱Faye(詹雯婷)突然宣布退團,後爆出Faye不滿團長兼恩師陳建寧談合約時,涉嫌偽造她的簽名與老東家華研簽約,控告陳建寧及其他2名高層偽造文書罪,陳建寧則反告Faye誣告及妨害名譽,經台北地檢署調查,今(15日)將陳建寧等3人及Faye均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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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Faye出庭時堅稱自己只在授權陳建寧談合約的契約書上簽名,並沒有在與華研簽約的履約保證書上簽名,指控遭偽簽,但因筆跡經刑事局鑑定,與Faye的筆跡吻合,檢察官因此認定陳建寧等人不構成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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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寧提告的部分,由於他曾跟Faye的經紀人說不會責怪徒弟,因為「她總是忘東忘西」,斷定Faye忘記自己簽過名,主觀上沒有誣告犯意,也不構成誣告和妨害名譽。綜合以上,北檢今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理由,對陳建寧等3人及Faye全部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楊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