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清淤廢土隨意堆放 中市議員要求依法開罰

▲市議員何文海指出,環中路4段,農田水利署台中管理處在做河道清淤;這隨意堆放廢土的行為明顯違法。(圖/何文海服務處提供2021.4.13)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2021-04-13 14:20:44
台中市南屯區環中路4段旁有不肖業者趁著夜間,使用大型機具挖土機對土地違法開挖,並埋入許多廢棄物。市議員何文海近日接獲里長投訴指出,開挖埋入廢棄物像是有制度的集團所為,他要求市府應執行公權力,依法開罰。中市環保局強調,將派員前往實地了解,若有汙染將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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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海表示,經由相關單位調查,發現傾倒單位是農田水利署台中管理處在做河道清淤時,將挖起的廢土堆至該地曝曬;這樣隨意堆放廢土的行為明顯違法,該土地若是一般私人用地,未經地主許可就擺放廢棄物,地主依法可以提吿;若是公有土地,一般市民可這樣隨意放置廢棄泥土在公有土地嗎?

何文海指出,農田水利署對於廢棄泥土的臨時安置,分明是便宜行事,且有違法的疑慮,最不該的是知法犯法,如果該土地為公有土地,台中市政府應該執行公權力,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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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管理處指出,因目前正在清水溝的淤泥,並沒有開挖、也沒有堆廢棄物;如果包商溼答答的清運走,將會造成沿途的環境汙染,反而會遭到台中市環保局的開罰,才會暫時堆放在該處;俟清出淤泥曬乾後,包商就會清運走,下次施工清理時將會謹慎。

環保局強調,經查是農田水利署台中管理處的灌溉溝渠清淤工程包商,將含水率較高的濕土暫放該處曝曬,避免清除過程含泥汙水滴漏汙染道路;將會同水利署台中管理處人員及包商至現場勘查,若發現影響環境衛生,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分,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要求包商儘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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