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2)日上午召開「數位平台、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爭議」座談會,廣泛蒐集業界意見;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認為,希望政府積極因應,協助新聞業者跟平台進行談判,及早跟上「新聞付費」的產業新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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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澳洲國會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要求數位平台必須為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台灣是否適合跟進相關法案也引發近期一連串討論。
為此,公平會今日召開座談會,邀請報紙、電視台、雜誌業者、網路平台業者、學者都出席參與,相關政府機關經濟部國貿局、智財局、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都有代表出席。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座談會主要目的是廣泛蒐集各界意見,希望了解目前數位平台跟媒體、廣告商還有相關產業,在平台使用過程中產生哪些問題,同時請專家學者從學理上分析,了解哪些問題需要解決,媒體代表提到希望有分潤機制,但還沒討論太多政策面與法規面議題。
會中,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強調,政府應該積極擬定因應方針,協助新聞業者談判,及早跟上「新聞付費」的產業新慣例;另外,各國積極發展科技反壟斷立法潮,台灣不應該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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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業公會指出,澳洲、加拿大、英國政府的談判方式,就是聯合相關新聞媒體公會集體發聲,台灣作為華文世界最重要的新聞媒體產出基地,有相當談判籌碼,必須採取「在政府支持之下進行集體談判」。若能透過「澳洲模式」的啟發,推動「台灣模式」立法,才能確保國內傳統媒體營運永續發展。
陳志民表示,目前公平會沒規劃要開其他座談會,會先整理座談會各方提出的資訊,盤點哪些業務跟公平會相關,行政院後續可能會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