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改變香港選制 猶如泛民參選緊箍咒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香港選制修法的相關決定,外界認為將進一步限制泛民主派。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2021-03-30 17:08:35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30日電)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通過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二,觀察人士認為,經過修改的香港行政長官(特首)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成為泛民主派今後參選的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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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士指出,北京方面修改選制前,儘管特首和立法會並未完全實行一人一票選舉,但泛民在選舉上仍然占有優勢,例如香港主權轉移以來,泛民在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上,大致取得整體投票率的6成,親政府建制派則占4成。

在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泛民在70個議席中獲得29席,其中分區直選占19席,功能組別占10席,後者當選人數大幅增加。

此前,泛民陣營一直爭取普選,因此不太重視被視為間接選舉的功能組別,後來卻改變態度,主攻一些專業界別,其後也成功壟斷了法律、教育、醫療、社工和會計等界別議席,擴大在立法會的基礎。

2019年中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後,泛民聲勢大增,在區議會選舉奪得大部分議席,大大增加了泛民對參選立法會的雄心。

也因此,泛民對參選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後因COVID-19疫情延期一年)提出「35+」訴求,即目標在奪得35席的基礎上多增一席以上,即可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掌控議會話語權。

以當時泛民的民望而言,如果立法會選舉未因疫情而延後,「35+」的目標極有可能達致。

不過,隨著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修訂香港基本法一和二,泛民的「35+」目標不但難以達到,恐怕今後連參選也有問題。

外界普遍指出,為了落實「愛國者治港」方針,北京這次改變香港選舉制度的做法十分徹底,為泛民參選設下層層限制。

首先,在大前提前,無論是特首、特首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和立法會候選人都要經由新成立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負責審查並確認。

在審查過程中,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將根據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審查情況,就相關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並針對不符合要求者向資審會提出審查意見書。

即使候選人被褫奪參選資格,也無從上訴,因為資審會由中國全國人大設定,香港地方法院無權推翻。

資審會勢必成為泛民候選人的第一道門檻。

即使泛民候選人通過這道門檻,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二也肯定會限制泛民的當選人數。

基本法附件二訂定立法會產生辦法,立法會現有70席,35席由地方分區直選產生,5席由大選區產生,另外30席由工商、法律等功能組別選出。

在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泛民在功能組別取得的議席大幅增加。「反送中」爆發後,泛民鼓勵支持者到自己的行業登記成為選民,又呼籲支持者成立自己的界別團體,以選出泛民的界別候選人。

據媒體報導,去年中,立法會選舉新登記選民增加數萬人,且多為年輕人,而新登記的界別團體也不少,十分有利於泛民陣營在地方直選和功能組別取得更多議席。

不過,無論立法會是否如期在今年底舉行,新修訂的附件二規定,各界別的團體和企業須獲得其所在界別相應資格後持續運作3年以上方可成為該界別選民。

這等於變相讓泛民支持者新登記的功能界別團體無法投票。這是泛民在功能組別選舉遇到的第二道門檻。

再者,立法會議席將由現行的70席增加到90席,經由選委會選舉的議員占40人,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占30人,分區直接選舉議員占20人。

換言之,泛民有優勢的地方分區直選人數大幅減少了15席,由區議員互選代表參加的大選區5席取消了。相反地,新增的40席來自選委會,而這被視為北京方面的「勢力範圍」。

據公布,選委會委員由原有的1200人增至1500人,由5個界別人士組成,各有300名代表,分別是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別;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相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

分析人士說,泛民除了在上述第2個界別尚有空間,其他界別恐怕難有突出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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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泛民欲透過參選而進入香港管治架構的第三道門檻。

有評論指出,客觀上,有意繼續參選的泛民要突破這些門檻,唯一方向是考慮應否以「愛國者」身分參選,或是成為北京口中所說的「忠誠反對派」。(編輯:周慧盈)11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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