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為了有效改善柴油車污染排放,推動多項柴油車空污管制及汰舊補助措施,四年來汰換一~三期大型柴油車近八千輛,連續四年汰舊數皆為全國第一,共減少排放細懸浮微粒(PM2.5)421.8公噸、氮氧化物(NOx)4,987.7公噸,相當於減少8座高雄煉油廠一年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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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工業發達,工業生產製造所需原物料及成品均需柴油車擔任運輸工具,轄區掛牌大型柴油車輛數近3萬輛位居全國之冠,有鑑於此,高市府環保局持續加強高污染柴油車管制,包含:
(一)污染熱點加強目測判煙:在柴油車出入頻繁之重點路段進行路邊稽查,同時首創行動檢測站深入多處大型停車場檢測。
(二)優先推動大型柴油車定檢制度:於109年起授權13家認可保養廠核發自主管理標章,要求車隊業者落實維修保養外,定期執行排煙檢測,以了解自身車輛排煙狀況都能符合標準。
(三)汰舊換新補助政策:經檢驗不合格之車輛,為避免成為烏賊車,則鼓勵業者配合汰舊換新補助政策,由政府幫忙部分補助,減輕車隊業者購車負擔。
(四)將公告高雄港為空氣品質維護區:將高雄港區劃為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大型柴油車必須有兩年內排煙檢測合格紀錄才能進入,否則將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處以500元以上罰鍰,並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五)加強聯合稽查:不定期與行政院環保署聯合稽查,如查獲車主擅自為節省防制藥劑尿素使用改裝車上所設置「選擇性觸媒還原系統(SCR)」,導致氮氧化物未經處理控制即排放,影響道路上空氣品質,可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7條第1項,處以1萬元以上,6萬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複查,今年度將持續依掌握情資針對改裝者進行稽查,捍衛公權力杜絕不法改裝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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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速汰換燃油公車:未來兩年也將投入3千萬補助100輛燃油公車汰換為電動公車。
環保局局長張瑞琿呼籲,為有效減少黑煙排放,車主可養成定期檢驗習慣,並至原廠或至合格保養廠進行車輛保養確保車況,目前亦有1-3期大型柴油車報廢最高補助20萬元、汰舊換新最高補助65萬元、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最高補助15萬元、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最高補助10萬元等方案,以減輕車主負擔。補助方案洽詢專線:07-7354864,相關資訊也可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