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被指控,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與女記者在辦公室內發生性關係,分手後還涉嫌性騷擾,監察院年初以11比0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後,今(24)日公布結果,判決丁允恭撤職、停止任用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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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調查後認為,丁允恭在與前妻訂婚後,仍和女記者交往,關係複雜,且發合照讓各界知道他與該女仍在交往,讓女記者後續工作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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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記者擔心兩人私密照再被流出,因此要求丁允恭刪除,監委認為丁允恭的行為造成女記者感受冒犯的情境,此舉構成性騷擾。
監院認為丁允恭在局長辦公室與宿舍性交、騷擾女方,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有辱官箴,判決丁允恭撤職、停止任用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