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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財部關務署台北關執行郵檢時,查獲一個從美國愛達荷州郵寄來台的包裹,收件人署名「Timmy Ker」。包裹中夾藏了6包高濃度的二級毒品「大麻浸膏」,重8.4公克,因此通報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查辦。
調查局調查後發現,收件人「Timmy Ker」竟是柯建銘的次子柯鈞耀(42歲),認為柯鈞耀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最輕本刑7年起跳的運輸二級毒品重罪,將他移送北檢偵辦。
柯鈞耀到案坦承他的英文名字是「Timmy Ker」,寄件人林男則是他的表弟,但否認有運輸毒品的犯意,柯稱去年2、3月間與表弟玩線上遊戲時,曾向表弟抱怨他身體狀況不佳,表弟聽了就說「我會寄給你一個驚喜」,當時他回覆表弟「不要亂來」,沒想到話題結束後,表弟還真的寄了個驚喜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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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郵件上姓名及收件地址都是柯鈞耀,並無隱匿真實身分,衡諸常情,運毒是重罪,若柯真的想運毒,大可選擇其他隱密方式運送,也可指示表弟隱匿他真實姓名及住處,或記載不實個人姓名資料來躲避查緝,檢方在查無其他積極證據之下,依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對於判決結果,柯建銘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僅稱「尊重司法」,並無多加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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