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21日電)經濟部擬於明年開徵耗水費,根據水利署調查,每月用水超過上萬度有5大產業,包括石化、造紙、光電、電子與鋼鐵業,共計1817家廠商,每月用水量占比高達4成,未來將被納入徵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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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經濟部也鼓勵業者投入節水設施,正在評估獎勵最高抵減6成耗水費,讓產業主動節約用水。
立法院在2016年三讀通過水利法,要求針對用水超過一定水量的用水人徵收耗水費,水利署最初規劃「一定水量」定義為每月使用1000度以上,不過近期傾向改為1萬度。
1000度調整為1萬度的原因,相關官員解釋,實際清點發現,每月用千度以上的廠商有8000多戶,家數太多,一旦開徵,政府也要付出龐大行政成本,因而重新評估用水大戶定義,最終敲定以萬度為門檻,並在枯水期開徵。
官員表示,評估條件為「用水最多、家數最少」,水利署資料顯示,月用9萬度以上的超大用戶有256家,用水量占整體的29%;1萬度至9萬度的大戶則有1561家,用水量占比12%,加總後,月用萬度以上的1817戶廠商,每月用水占整體的41%,產業別包括石化、造紙、光電、電子與鋼鐵業。
也就是說,明年一旦開徵耗水費,上述產業別將是主要適用對象。
官員說明,門檻訂定後,下一步就是要將產業分類,並針對不同產業訂費率,耗水費率直接採每度幾元計費,而非用水比例,至於外界最關心的費率,「還沒確定,但應不會太高,還要考慮企業的容受能力」。
官員強調,耗水費開徵精神是盼廠商能節約用水,以及政府能對水資源進行有效管理,因此,相關細則會擬定減徵條件,如自行設置節水設備的廠商,就能申請投資抵減,最高可抵免6成耗水費,又或廠商要向銀行貸款投資節水設施,可給予低利等,不過,一切仍未定案。
此外,考量部分產業並非每年都有盈餘,當有虧損時,經濟部會給予緩衝期,以「年」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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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政府開徵耗水費勢在必行,不過工總秘書長蔡練生強調,產業界最清楚無水之苦,「用水大的不代表是耗水」,有些產業特性就是對水源有大量需求,開徵耗水費只是增加負擔,對節水沒有效果,政府應審慎思考開源與節流,還有鼓勵措施。
目前台灣自來水公司收費有四個級距,10度以下每度新台幣7.35元,11度至30度每度9.45元,31度至50度每度11.55元,51度以上每度12.075元。(編輯:潘羿菁、楊凱翔)11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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