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青青去年捲入仙人跳YouTuber放火事件,時隔6個月,今(21)日出面還原來龍去脈,她帶放火回家不是第一回,前次「他還開玩笑的穿起我的真理褲,問我說『我漂亮嗎?』我還以為他是姊妹」,所以後來再帶放火回家,才會跟陳男說是帶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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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當時沒有告訴放火自己已有男友,因為認識陳男半年,交往甜蜜期只有3天,情人節前夕,她問陳男是否要一起過情人節?對方叫她自己去找別人,「因為上一段感情分手時,對方也是說過類似的話,所以我自己的認知上就覺得是一種分手的意思」。
那晚放火來她家,結果陳男帶人闖進家裡,強行要她離開住處,私下逼迫放火拍裸照、簽本票。事後,放火對陳男提告妨害自由,經法院審理後,傳喚青青以證人身分,進行訊問,經過監視器佐證,證實青青本人並不在現場,所以法院也排除了她是嫌疑人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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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為此演藝工作銳減,只要PO出任何照片,都會被酸簽本票的事,2個月足不出戶,還聽說陳男威脅要找人輪流侵犯她。幸好,遇到活動公司老闆給她一份安定工作,負責房屋設計、網路行銷、實體活動、電商等業務,月領5萬,是JKF女模收入的一半,後來她只在法院見到放火,全程沒有互動,她傳訊約他參加生日會,希望當眾向他道歉,但放火已讀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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