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公路昨(16)日發生遊覽車事故造成6死,今(17)日交通部晨會研商精進蘇花公路及遊覽車安全改善計畫。交通部表示,初步勘查,事故點雖非線形不良或易肇事路段,遊覽車之車籍與定檢尚符規定,但交通部長林佳龍指示公路總局會同觀光局,持續配合檢警調查釐清事故成因,檢視道路設計及大客車定檢機制是否有須精進之處,另加速辦理現正綜規中的「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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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指出,2019年初林佳龍就任交通部長後,即提出高鐵延伸宜蘭、打造東部快鐵、以「蘇花安」補足蘇花改未改善路段等三大建設,改善東部聯外交通,本次肇事路段(東澳-南澳段)非易落石坍方路段,故未納入蘇花改,但仍進行14處彎道改善優化﹔現正進行綜合規劃之「蘇花安」,則終於將該路段納入,並包括蘇花公路尚未改善之東澳至南澳全段、及大清水至崇德路段等長期改善工程。
交通部表示,蘇花安的可行性研究於2019年底獲行政院核定後,目前辦理綜合規劃,目前完成2場議題座談及1次環境諮詢座談(分3場),後續將再辦理2場環境議題座談及1次環境諮詢座談,聽取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意見。綜規期中報告甫於今年3月5日辦理審查,預計4月審核通過後進入期末報告撰寫階段,後年完成綜合規劃、環評及建設計畫報核,總經費約550億元,預計2030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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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故發生後,交通部公路總局除於現場配合警消積極搶救傷患外,立即成立應變小組,並派員分赴各醫院探視傷患,及成立一對一關懷小組,另已要求遊覽車業者妥善處理相關傷亡後續理賠照顧,今將前往該公司全面安全查核,並持續輔導強化該公司人車安全管理措施。
此外,交通部運研所參採其他國家針對無站位設計、行駛高速公路或非屬地區運輸之大客車,規定4歲以上乘客須使用安全帶之法規,交通部經邀集客運業者公會及相關單位研商獲有共識,已研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增訂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型車未繫安全帶之處罰規定。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業於2017年底審查完竣,並交付院會二三讀,惟因屆期不連續未完成三讀修正。交通部預計於今年4月底前重新以原審查完竣版本,函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