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權益,買房前應詳閱「不動產說明書」內謄本、房屋現況確認書、地籍圖、稅費試算等內容。房市專家進一步說明,謄本也可稱建物的戶口名簿,除可掌握建物面積等基本資料、屋主持有原因與時間,「他項權利部」則可約略推算屋主當年的購屋成本,更重要的是,讓買方了解建物產權,包括有無以房屋做私人借貸,或者是否被查封或法拍,以致無法移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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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就是要取得該物件的所有權,但除了所有權外,也要注意有沒有設定包括抵押權、地上權在內等「他項權利」,而這就要從不動產說明書內必須附上的謄本資料看出端倪。信義房屋太平樹孝店店長陳昱帆表示,若屋主申辦房屋貸款,在謄本的他項權利部會顯示銀行或金融機構的名稱,以及債權額比例、擔保債權總金額等;例如若僅向一間銀行貸款,占比會顯示「1分之1」。
但陳昱帆表示,若屋主有私人借貸,或是以房屋向當鋪抵押現金,他項權利部上就會顯示自然人的姓名,此時,買方就要特別注意是否會因借貸關係較複雜,後續較難順利取得塗銷同意書。另外,若該建物被查封、法拍,以致無法被移轉,也都會註記在他項權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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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專案副理郎美囡則表示,透過他項權利部,買方可約略概算當年屋主取得房屋的購屋成本。舉例來說,擔保債權總金額假設為1000萬,通常除以1.2倍就是銀行的貸款總額,相當於833萬左右;再以中古屋貸款7成、新屋貸款8成的比例推估,若是中古屋,房價約落在1190萬,新屋則約1041萬左右。但她強調,房貸條件依個人及物件狀況而有不同,因此只能約略概算,並非完全精確,實價登錄上路後,建議可直接查詢實價登錄資料。
郎美囡也提到,他項權利部通常會顯示向銀行貸款居多,若真的第二順位之後有自然人的姓名,則可能是以房子為擔保品,有私人借貸,但較不常見。若真的有此狀況,買方就需特別注意,日後可能較易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