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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泰山」曾任鳳山信用組合理事、高雄州米殼商同業組合副組合長,為本島產米界貢獻良多,1946年成為鳳山鎮首任鎮長,後交棒王連生,隔年1947年與簡吉、王清佐、黃聯登、彭清靠等人共同擔任三民主義青年團分團部第一屆幹事會,並擔任鳳山區隊長,228事件發生時,蘇泰山正擔任國民黨的高雄縣財務委員,期間蘇泰山遭人密報於3月6日在鳳山中山堂門口發表煽動民眾組織武裝運動言論,被逮捕後初判為陰謀以暴動方法意圖顛覆政府處以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複判則改為「蘇泰山以言詞公然煽動他人犯罪,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褫奪公權一年,如查明合於緩刑條件,並准宣告緩刑3年」。
經家屬長期的資料蒐集,向228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回復名譽,原規劃於2020年228事件73周年中樞紀念儀式中,由總統頒發回復名譽證書,惟因當時新冠肺炎嚴峻,家屬未能親至現場獲頒證書,蘇泰山孫女蘇彥蓁近日致信給高雄市市長陳其邁表達遺憾與期盼,陳市長於24日前往鳳山拜訪並與家屬合照,圓了家屬為父親、祖父平反名譽的一個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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