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23日提出《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內容定義出9項會被視為違反公職人員就職誓詞的行為,聲稱只要觸犯其中任何一項,都將被取消資格(DQ),且5年內不得參選或任職。港媒指出,有4名現任區議員恐將遭DQ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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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港媒報導,這9項「負面清單」包含:做出或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拒絕承認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拒絕承認香港為中國地方行政區的憲制、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尋求外國政府或組織干預香港事務、做出損害或傾向損害行政長官主導之政治體制秩序的行為、做出損害或傾向損害香港整體利益的行為、公開故意損毀國旗區旗、侮辱或貶損國歌或國家主權的任何其他象徵標誌。
香港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雖然該條例未訂特定追溯期,但也不排除將相關人士過去的言行納入考量,若果真如此,去年參選立法會被DQ的4名現任區議員:岑敖暉、袁嘉蔚、鄭達鴻、梁晃維恐怕都將失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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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例預計將於本週五刊憲,3月17日提交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