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悍將球團自2016年起即開始關注納飛猛(Yamaico Navarro)在日職的表現至今,並透過其所屬經紀公司了解過往的相關事件,考量各案件最終均未受到當地政府起訴,故納飛猛並無任何前科紀錄,亦即無犯罪事實,符合聯盟規章第94條之未曾有犯罪之情事,且後續納飛猛仍陸續於美、日、韓等各國職棒出賽,遂本球團亦同意給予合約簽署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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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飛猛過往相關事件經本球團向經紀人查證照會後,相關資料說明如下並提交聯盟於今日領隊會議中討論,希望藉此機會釐清聯盟規章對於外籍球員聘用標準之定義。經領隊會議討論後,認為納飛猛雖無前科事實,但其行為仍具有爭議性,故富邦球團將依照會議結論,決定不予聘用。
富邦領隊蔡承儒表示:「尊重聯盟決定,我們也會發出聲明。」
相關事件由納飛猛所屬經紀公司說明如下:
(1)2012年於美職小聯盟發生酒駕案:
未遭當地政府起訴,由當時所屬球團帶回管教輔導後,仍正常於美職小聯盟出賽,後續亦於2014年起加盟韓國職棒正常出賽。
(2)2016年於日職發生春訓期間被發現行李內有子彈案:
因多明尼加可合法申請持有槍械,納飛猛未發現行李有誤夾帶到一顆子彈,從多明尼加一路到日本,再從日本到沖繩參加春訓,於沖繩春訓結束返回日本時在機場被查獲。經日本警方調查後,獲不起訴處份。
納飛猛事後親自寫信向球團及日職聯盟,為自己無意之過道歉,並接受羅德球團罰款及禁賽處分。後續即正常於日職出賽至合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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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於多明尼加發生持槍案:
經紀人表示,當時納飛猛因駕車時車內音樂過大遭警方攔下盤查,並於車廂內找到一把手槍。由於多明尼加若經註冊登記許可後,經出示許可執照(registration)即可合法擁有槍支,但Narvarro當時隨身攜帶之許可執照已過期,但隨後經家人即律師協助補辦資料後,警方即結案不予起訴,後續仍正常於墨西哥棒球聯盟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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