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秘書長黃之鋒以及副秘書長周庭,因前年6月21日灣仔警察總部被包圍一事,先前已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林和周分別被判刑10個月和7個月,2人今(23日)至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外出,但上訴案被轉往上訴庭處理,2人遂決定撤銷保釋申請,港媒指出周庭甚至淚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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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香港媒體報導,林朗彥及周庭與黃之鋒一起被指控,在2019年6月21日於金鐘夏慤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被控以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項罪名的周庭也首度入獄,被判刑10個月。本月16日周庭才在臉書發表新貼文,聲稱獄中的生活都是看書、聽電台,精神和身體狀況也吃不太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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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周庭及林朗彥原本打算今天申請保釋,但得知法庭決定轉介案件至上訴庭後,已撤銷保釋申請,並表示會等上訴庭就案件做指示後,再決定是否申請保釋,其中周庭離庭時難掩傷心,掩面痛哭。
周庭此前曾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法官張慧玲拒絕,她與林朗彥預計會分別在4月及6月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