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上班族除了關心尾牙、年終獎金外,也相當關心自己的特休、補休,如果用不完,或許可以變成一筆為數不小的現金,但近日就有網友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的特休換成現金的狀況,這也引起了大量網友直言「趕快去看自己的」,引起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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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網友在網路論壇《Dcard》上PO出一篇「想問一下,特休換錢到底是怎麼算?」的文章表示,「因為今天領了薪水,因為特休我都沒什麼去休。然後上個月剛好又滿一年了,所以這個月會領特別休假的錢,但是錢是8000,我去年領也是8000」,原PO更接著說出自己的薪資狀況為,「底薪24000,職務加給3000,全勤2000,工作4年了,所以年假應該是14天,我只休了3天」,最後原PO更表示出自己的疑惑「如果前年10天,我休了2天,去年初領,也是8000,所以如果照這樣算,怎麼都不太對?」此篇文章一發出,立刻引起大量網友熱烈討論,留言區蓋起高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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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紛紛緊張直言表示「底薪/30天=日薪,未休的特休X日薪」、「月薪2400/30天,一天800,10天8000,我們公司是用這種方式在算的」、「實際休假天數還是要跟人資確認,會不會有什麼颱風假或者是什麼有的沒的,自動幫你算特休?但這樣沒有得到勞工同意算特休是不行的」、「這樣一說我要趕緊去看我的了,謝謝你的提醒」,甚至也有人說「特休換錢太不划算了,時薪比工讀還不如,我每年休好休滿」、「底薪低 特休就是要休好休滿,不然很不划算」,不過也有網友直言「特休換錢」的問題還是要問公司最準,「問公司會計怎麼算的」、「可以去問問主管還是人資,公司的特休日和日薪是怎麼計算的」。
事實上,根據勞基法第38條中的規範指出,「勞工的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完的天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但年度終結未休的天數,經勞雇雙方協商,可以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完的特休天數,雇主應該換發成工資」。(編輯:王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