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衝面試秒被錄取!離開卻忘一事 網全急壞:不要輕忽

▲有女網友指出,面試當下就已經得到主管口頭上錄取,但一離開卻驚覺「並沒有紙本證明」。(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翻攝Pixabay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1-02-08 23:02:47
不少公司在徵才時,除了會根據求職者的能力、條件去做篩選外,面試時所展現的態度也是抉擇重要關鍵。不過,就有一名女網友指出,自己面試當下主管就已經口頭上表明錄取,但一離開卻驚覺「並沒有紙本證明」,讓許多人著急提供解方,甚至直言「不要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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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於《Dcard》上發文,表示自己最近面試了一間公司,過程中已經談論到何時上班,以及到職後該繳交的資料。原PO甚至還從主管那拿到口頭offer,但她事後驚覺並沒有拿到紙本offer,因此緊張提問「若是想拿到正式offer應該要詢問主管還是人資呢?以及該如何詢問才比較好,在請版上各位大大幫幫我」。

▲原PO解釋自己拿到了口頭offer,卻沒有拿到紙本錄取通知書。(圖/翻攝Dcard)
問題一曝光,不少人也紛紛給予解方,「打電話找人資,就說你是誰,幾號去面試的且拿到口頭offer,希望能發一份正式錄取的電子offer到信箱,好方便準備報到當天需要帶的東西」、「當然人資」、「我的情況跟你一樣,也是得到口頭offer,至今已經過了兩個禮拜都還沒收到email,所以我剛剛寄信去詢問了,建議可以先寄信詢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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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有網友著急勸告「有些公司會有放鴿子的習慣,沒有拿到電子offer前不要輕忽,如果有錄音,至少事後妳可以有點補償」;原PO最後也參考網友的建議,透露事情已經解決,但因流程關係,所以要等年後才會有正式的電子錄取信。

根據518職場人參網站中提及,若遇到「公司發出錄取通知,求職者也承諾到職,但公司卻取消錄取」的情形,因契約已成立,即便求職者還沒前往報到或正式上班,仍不影響契約效力。求職者可依民法第226條規定,要求公司負起損害賠償,但必須由求職者負擔舉證責任。(編輯:陳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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