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雞排妹(鄭家純)日前自爆遭金曲歌王翁立友性騷擾,事情曝光後受到外界高度關注,而今(5)日下午,翁立友也召開記者會並透露自己的心情,對此,也有網友好奇「為何這兩人都不提告」,貼文一出,引起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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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友在PTT以「翁立友怎麼不提告雞排妹妹毀壞名譽」為題發文,表示那些力挺翁立友的朋友,都在問「雞排妹怎麼不提告」,讓他感到很奇怪也很納悶,反問翁立友「一直覺得名譽被毀,怎麼不是提告恢復名譽,而是出來開記者會」,甚至要求雞排妹不能在現場,記者也不能提問,並表示「我相信雞排妹應該也會很支持翁去提告毀壞名譽啊」。
對此,也有一名網友回文,表示「很簡單啊,刑事構成要件很嚴格,這個案件就是『誰先告誰輸』,因為都會不起訴處分,先告了結果不起訴處分,鄉民會怎麼說?『哈哈哈,法院認證』、『檢察官認證』,這樣你懂了嗎?雞排妹別看她那樣,她很聰明的」。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回應,「誰告誰倒楣阿」、「正解」、「沒錯阿,兩個人都怕法院認證」、「怕刑事告不成,可告民事侵權行為,女方在媒體放話侵害」、「名譽權,前提是他真的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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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通常不是因為法官們認為被告罵的內容是「正確的」,而是可能該用語並非針對當事人(例如是口頭禪)或某句話為公開討論質疑批評公眾人物的合理用語。但通常鄉民會把這樣判決解讀為「法院認證」,原告就是他被罵的「XXX」,因此產生了「法院認證的XXX」一用語,有時這樣的稱號還會長期被用在某些名人身上,變成用來趣味性酸人的用法。例如,被罵智X的A提告,結果不起訴,這樣A就會被鄉民酸是「法院認證的智X」。(編輯:郭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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