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幫對發票 一看「詭異地點」人夫危險了!真相千人尷尬

▲有名人夫指出,某天老婆在幫忙對發票時,沒想到意外因為一張發票的「消費地點」,差點讓婚姻陷入危機。(示意圖/記者顏真真攝)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1-01-27 15:11:09
最新一期11、12月份統一發票已於1月25日開獎,許多民眾聽聞消息後,都拿出累積已久的發票,準備來看看自己是不是就是中獎的幸運兒。不過,就有名人夫指出,老婆在幫忙對發票時,沒想到意外因為一張發票的「消費地點」,差點讓婚姻陷入危機,然而真相曝光後,反而讓大批網友直呼「會出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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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於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上發文,感嘆表示「真的不要亂撿地上的發票!」他透露自己撿到了一張發票,沒想到該張消費地點是在某間汽車旅館,但自己卻沒有發現,等到老婆幫忙對發票時,就讓對方氣得跑來質問「為什麼會有汽車旅館的發票」。

▲原PO撿到一張於汽車旅館消費的發票。(圖/翻攝爆怨2公社臉書)
發現自己被誤會後,原PO也趕緊解釋「地上撿到的」,但老婆仍不相信,持續逼問「這麼巧!是你開完房間的吧?」甚至要求原PO將當天下班打卡的截圖傳過去,好在最後原PO當天有不在場證明,才化解了婚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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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因為地上撿到的發票,差點讓婚姻出現危機。(圖/翻攝爆怨2公社臉書)
貼文一曝光,就引來超過4千多人按讚,許多網友也笑翻留言,「家庭革命的發票,下次記得丟掉」、「笑死,這比撿紅包還慘」、「現在應該知道那張發票為什麼會在地上了吧」、「發票不要亂撿,會出事」、「人家都不敢帶回家了,你還幫他善後」、「發票搞不好是老婆帶回來的」、「這張如果中大獎,我相信你老婆會原諒你」。

但亦有人建議地上的發票不要亂撿!事實上,根據民法規定,遺落的發票是屬於具有所有權人的「遺失物」,而並非可以隨意佔有的「無主物」,如果將撿來的發票隨手捐出去,或者中獎後拿去兌獎,都屬於犯罪行為,且侵占遺失物為「非告訴乃論罪」,即被害人無法撤銷告訴的罪,因此貪一時邪念,是有可能被檢察官起訴,民眾可要多加注意。(編輯:陳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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