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神岡區一名台商,居家檢疫期間違規外出7次,台中市府衛生局認為違規情節重大,重罰100萬元,且強制集中檢疫期間,無法領取每日1千元防疫補償,還須自付3千元集中檢疫費用。另疫情擴大,防疫升級,中市醫療院所全面禁止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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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有入境旅客須居家檢疫14天、不得外出,違者依《嚴重特殊傳染病特別條例》,可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緩。台中市長盧秀燕今日上午針對神岡一名台商居檢期間,多次違規外出十分重視,嚴斥這名台商不顧家人、左鄰右舍及台中防疫安全,一而再觸法,一定要嚴懲重罰,絕不寬貸。衛生局今日下午即宣布,重罰100萬元。
衛生局說明,這名台商在檢疫期間違規外出7次,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違規情節重大,依特別條例加重處以最高金額100萬元罰鍰。此外,男子已強制移往集中檢疫所,期間將無法領取每日1000元防疫補償,還須自付3千元集中檢疫費用。,
因應疫情群聚感染擴大,台中市衛生局今日公告,全市醫院全面禁止探病,加護病房、安寧病房等有特殊探視需求者,須主治醫師同意才能探病,住院病人以1人陪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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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衛生局今日公告修正「台中市因應COVID-19疫情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訪客探病由原本每日固定1個時段,修正為全面禁止探病,民眾可多利用視訊或其他方式關心住院親友。
衛生局長曾梓展提醒,醫院應於出入口安排專人管制、量測體溫及消毒手部,並詳實紀錄進出人員姓名、聯絡電話等資料,以利後續追蹤;進入醫院的民眾也應提供健保卡或身分證供查核,如有發燒或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則禁止陪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