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家境小康,卻有順手牽羊偷竊物品之行為,去(109)年6月方因竊盜及詐欺罪執行5月徒刑完畢,12月又到台中市一家超商當成自己家,隨心所欲拿取米果、泡菜、香蕉、泡麵、香腸、功夫熟鹹蛋、椒麻雞翅…等15款食品共24包未經結帳就大搖大擺離開,遭店員發現追上前攔下,報請第一警分局警方逮捕法辦,警方看到張男偷了那麼多東西還敢光明正大離去也搖頭。台中地院依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判處張男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折算為新臺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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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一分局警方109年12月5日下午4點30分許據報前往自由路二段統一超商市鑫門市逮捕行竊的張男時,發現張男所偷竊的物品琳瑯滿,共有日本少爺鮮蝦米果1包、宗家府盒裝泡菜2盒、統一麵蔥燒牛肉風味1碗、21風味館椒麻雞翅1包、統一調和米粉肉燥風味1碗、日本7-PREMIUM奶油餅乾1盒、卡辣姆久-卡辣海苔洋芋1包、臺灣上等蕉5條、博客Q肉丁德國香腸2條、金牌功夫熟鹹蛋1盒、韓國YOUUS鮮奶油餅乾2包、削皮富士蘋果袋2包、鮭魚海帶芽飯糰1個、新極上飯糰-炙燒明太子1個及飛魚卵雪蟹風味柳2包,多達15款食品共24包,簡直是把超商當成自己家,要什麼就拿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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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將大批食品裝袋後未經櫃檯結帳就大搖大擺要走出店門離去,被洪姓店員發現趕緊攔下,報請轄區第一分局警方前來逮捕。警方人贓俱獲並清點贓物後依竊盜罪將張男移送台中地署偵辦。台中地檢署開庭偵查時張男認罪犯行,檢察官將全案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法官依據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判處張男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