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流接二連三襲來,造成中南部部分地區寒害農損嚴重,農委會今(10)日表示,將提供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與屏東縣部分鄉鎮區域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期限從11日起到20日止,期能減輕受災農民的損失,並協助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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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表示,此次辦理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的地區分別為台南市七股區、北門區、將軍區、安南區及嘉義縣布袋鎮、東石鄉、義竹鄉以文蛤混養虱目魚的農民以及高雄市及屏東縣種植蓮霧的農友。
在文蛤混養虱目魚部分,農委會將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第1項,現金救助每公頃為9000元、蓮霧每公頃為9萬元。若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長期作農、漁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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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協助農、漁民恢復生產,在低利貸款部分,貸款利息於110年4月14日前免予計收,由農委會予以補貼,申借本貸款的農、漁民,應在辦理期限內,依實際受害情況,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次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農委會提醒,辦理期限自1月11日起至1月20日止,籲請需要辦理救助的農、漁民們在時間內,攜帶相關證件與文件,前往所在地的區公所申辦所需業務,同時要求各地方政府農業局,隨時掌握農損情形,以確保農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