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入住合法旅宿 中市府補助5仟

▲台中市政府提供成立「居家檢疫替代所」,家屬入住合法旅宿每戶補助5仟元(圖/觀旅局提供2021.1.9)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2021-01-09 12:00:00
台中市政府為提供無法於自宅進行居家檢疫及在中市就學及就業者,成立「居家檢疫替代所」提供居家檢疫者入住,目前已成立26處居家檢疫替代所,共計1,538間房,中市府每日掌握各替代所收住及預訂人數,只要收住率達到7成,就會啟動擴充量能,呼籲無法在自宅居家檢疫者應入住居家檢疫替代所,全民共同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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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觀旅局長林筱淇表示,中市府站在與市民共同防疫並減輕負擔,民眾配合中央防疫1人1戶之政策,凡居家檢疫及隔離者的二親等內血親或姻親家屬,連續14天入住同一家中市合法旅宿業,每戶補助最高新臺幣5仟元,於住宿結束次日起,向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通知書所載之隔離地址當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實質減輕受檢疫者家戶住宿旅宿費用開銷。

林筱淇強調,防疫期間台中市旅宿防疫採分流管控,為提供來台中住宿旅客安全無虞的住宿環境,旅宿業者只要依標準作業流程加強防疫,即核發「安心旅宿」標章認證,目前已有280家旅宿業通過認證,「安心旅宿」不是防疫旅館也不是居家檢疫代替所,不接受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住宿,服務對象僅限於一般旅客,以及居家檢疫/隔離者的家屬,公私部門協力旅客住宿安全與健康把關。

觀旅局表示,為降低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之傳染風險,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嚴格審核居家替代所成立之各項防疫措施,且於成立後亦定期於每月辦理查核,確保各替代所之防疫無缺口;目前居家檢疫替代所之收住率約為5成5,觀旅局持續與旅館業媒合中,盡可能照顧返國民眾之檢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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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旅局也提醒,倘有居家檢疫替代所需求者,設藉台中市市民由其本人或親友,平日洽戶藉地或居住地之區公所,假日洽1999臺中市民一碼通提出申請。另外境外生由教育局,產業移工由勞工局協助申請入住。

觀旅局鼓勵民眾通報、檢舉違規收住居家檢疫者之業者或非法日租套房,以避免造成防疫破口,也保障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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