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案明出爐 藍委籲重視與全體民眾權益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李德維、楊瓊瓔30日上午針對明日將宣布結果的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案,呼籲大法官重視受害者權益。 (圖/葉毓蘭辦公室提供)
記者吳承翰/台北報導-2020-12-30 12:07:24
大法官明(31)日將針對「妨害性自主犯罪加害人刑後治療」宣告釋憲結果,國民黨團今天偕同婦女團體開記者會,表達明年元旦民眾不想吃萊豬,更不願意生活在狼群回到社區的恐懼,政府應重視廣大受害者及婦幼安全,不希望大法官明天宣布違憲,以及要求法務部、衛福部做好軟硬體、法制及相關配套。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本次釋憲案聲請人盧姓男子,在2001、2007年分別犯下兩起襲胸案,猥褻罪遭判刑定讞,刑後接受強制治療長達9年,他認為刑法等規定再犯危險的認定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解釋,司法院將於明天宣告釋憲結果。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葉毓蘭舉出國內外案例表示,犯下性犯罪的犯人,回歸社會後往往有再犯風險,她指出目前刑法第91條之1的強制治療,是法務部矯正署委託培德醫院辦理,有57名加害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則是衛福部委託草屯療養院承接大肚山莊,有11名加害人。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說,歐洲人權法院曾對德國預防性居留性侵犯,裁定沒有違反人權公約,呼籲大法官釋憲結果讓社會安心,而不是建立在殘害被害者與社會大眾的人權。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表示,刑後治療限制了性侵犯的部分人身自由,但實務上法官有依法裁量給予保障的空間,因此沒有違憲之虞,呼籲大法官重視受害者與全體民眾的人權。

性侵害加害人評估專家楊聰財醫師指出,包含連續性暴力型犯罪、觸摸症、戀童症的再犯率都很高,為了社會大眾安全,被處於特別措施有其必要,不管大法官釋憲結果如何,都應關注配套措施。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單信愛一度哽咽地批評,政府僅在乎加害者人權,未考慮到被害人及婦幼安全,建議主管機關修法,對高度再犯的性侵犯,納入刑後的電子監控、化學去勢,並配合心理處遇治療。

衛副部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小組委員張淑慧直言,不希望大法官宣布違憲,未來主管機關、警察、觀護人、治療師、家長,都要一起協助性侵犯復歸社會,而刑後治療必須伴隨高危險群,落實「一日高再犯,一日有保安」。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