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對個人經濟影響,金管會今(2020)年2月18日及5月29日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考量受理展延期限將於12月底到期,疫情對部分民眾的債務償還能力仍有所影響,金管會表示,日前已再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的債務協處機制受理期間至明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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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是在12月16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並達成5項結論,包括協處機制適用對象為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民眾,產品範圍為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此外,信用卡款項部分,信用卡帳單的應付帳款也可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則是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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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受理申請期限由今年12月底止延長至明年6月底,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有關個人信用紀錄方面,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金管會強調,民眾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明年6月底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若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如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亦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金管會也重申於疫情期間,希望銀行支持客戶渡過疫情,客戶也要珍惜自己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