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日前已經送至行政院審查,預期在下個會期交付立法院宣讀,根據衛福部表示,最新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版本中將嚴禁電子煙於國內製造、輸入、販售、使用…;且擴大禁菸場所,並提高吸菸年齡至20歲。不過本次最爭議的部分仍在於同屬新式菸品的電子煙遭禁止、加熱菸卻開放,一禁一放的處置方式導致爭議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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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的草案版本中,將菸品原料的定義從「以菸草或其代用品」為原料,修改為:「以菸草或其他含尼古丁以取代菸草之天然植物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紙菸、菸絲、雪茄及其他相類產品」可以開放。故以菸草柱為主要成分的加熱菸,便符合這個定義。
並新增「改變前款(菸品)所定原料物理性態之方式,或非以前款所定原料製成,得使人模仿菸品使用之相關產品的即為類菸品」,而「類菸品」是被禁止製造、輸入、販售、使用,這便包含了所謂的電子菸。因此不少使用者與業者強力反彈,不少網友表示「要禁就全禁止,禁一半是在?」、「都禁還比較合理,禁比較無害的一方怎麼看都不合理」,更有民眾投書揶揄「將法規改名為《菸品開放法》,才更符合法規的實質內容」。
電子煙販售通路業者自救會代表Tobe 認為,過去自救會從2016年起,共三度尋求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公聽會,也都突破5000人連署門檻,但主管機關多次拒絕召開修法公聽會,甚至還爆出竄改逐字稿的疑雲,忽視120萬電子煙使用者的權益,盼政府能傾聽使用者心聲,也要避免因為沒有合法納管而造成黑市水貨橫行的現象。
此外,他也提到,若是政府一意孤行禁電子煙、開放加熱菸,同樣的都是菸品,也都有危害,好像說不過去,政府應該將電子煙、加熱菸兩種新式菸品都做相關健康風險評估後,再來決定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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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臺北醫學大學醫學院醫學系公共衛生學科莊凱任教授表示,不管是電子煙還是加熱菸,原始設計的目的是為了降低危害。目前有些研究指出這類型的新式菸品相對減害,但相關的研究仍不多,有待觀察。以目前全球趨勢來看,確實有些國家是採開放方式納管新式菸品。至於禁止使用電子煙能否降低未成年接觸菸品的機會,他認為,要禁止菸品危害青少年,就應該從根本教育著手,青少年若無從接觸菸品,自然就沒有戒菸的問題。
由於目前市面上仍隨處可見電子煙、加熱菸的水貨橫行,甚至網路上就能夠購買,若未來禁止已有百萬人使用的電子煙,只會造成黑市猖獗、品質難以控管等情況。專家、業者都提出建言,若正式納管,一來可增加稅基,二來能解決市場亂象,避免劣質菸品影響消費者;再者,對未成年者,則應從宣導教育的根本做起,避免青少年接觸任何菸品。盼政府修法能參考他國借鏡、與時俱進,並廣納建言、傾聽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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