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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回答表示,要保障憲法的言論自由,但從國安觀點來看,面對境外敵對勢力,必須建構必要的民主防衛機制。顧立雄為律師出身,李貴敏追問以法律人的立場是否可以因為「有毒說」或「無毒說」約談當事人,她並舉出中天換照案等例子質疑菜整府打壓言論自由?顧立雄表示,言論自由要受到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的限制。
顧立雄強調,台灣是一個危機中的國家,受到境外勢力不斷滲透,所以民主防衛機制是有必要,至於個案部分,則是不表達意見,因為這不是他所主政的事項。顧立雄指出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規定,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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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敏進一步質疑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範的前提是假訊息,為何「有毒」是假訊息,是否主政者已先論斷是假訊息才偵辦?顧立雄重申,這非他所主政的單位,個案已經交由權責單位進行查處,包括行政或刑事,由權責單位經過調查後做處理。
李貴敏質疑有毒與無毒是國安問題嗎?顧立雄回答說,國安會所關切的是有無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台灣的民主機制進行滲透、認知作戰、輿論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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