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林園警分局今年4月發生警員疑似未依程序開立報案三聯單事件,呂姓報案人今日在網路PO文爆料質疑轄區警方吃案,高市警局林園分局督察組調查後後依規定對承辦該案的楊姓警員記過一次,忠義派出所吳姓所長申誡二次,分局長孫成儒則是自請申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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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間,一名在大寮區經營夾娃娃機店的呂姓男子,因換幣機內零錢遭竊、損失約5萬元,他向轄區派出所報案,但員警疑似未依程序、開立報案三聯單,甚至還告訴呂男「案件送出去根本不需要三聯單」等,呂男見警方遲遲未破案,加上又沒領到三聯單,因此將整個經過、他與員警的對話內容截圖PO網,引起許多網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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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分局督察組指出,民眾至派出所報案,員警都要開立相關單據,刑事案件為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交通事故為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拾得物則是開立拾得物收據,其他案類的案件開立受理案件登記表。
林園分局督察組指出,忠義派出所楊姓警員調閱監視器,並鎖定嫌犯身分,不過楊姓員警在4月14日承辦該案時的確未開立報案三聯單,4月16日與被害人在Line通訊軟體上的不當對話,致遭呂姓店主截圖PO文爆料,針對該事件,依照「各級警察機關處理刑案逐級報告紀律規定」予以忠義派出所楊姓警員記過一次處分、吳姓所長申誡二次處分,另外,分局長孫成儒自請申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