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秦偉2016年被指控涉嫌性侵3女,包含女造型師、女編劇和女粉絲,其中女編劇、女粉絲的案子定讞,他已入監服刑,而女造型師部分,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高院更一審仍判秦偉4年徒刑,最高法院今(10日)駁回上訴定讞。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院更一審審酌女造型師指控秦性侵說詞一致、被性侵後痛苦等情緒反應,以及秦偉案發後對於女方以臉書私訊指責他的惡行後,並未否認等情況證據,認定秦偉涉強制性交罪。最高法院今天也駁回上訴,全案定讞,3案合併執行的刑度,將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至於秦偉被控性侵其他5名被害人部分則無罪確定。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秦偉今年4月14日已經入獄,當時他前往南投地檢署報到,被送往台中監獄執行。(編輯:侯家瑜)
※【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或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保護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兒童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