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運人士黃之鋒( 24 歲)、林朗彥( 26 歲)、周庭( 24 歲)昨( 2 )日因參與去年 6 月反送中示威期間包圍警察總部集會,分別被判刑 13.5 個月、7 個月以及 10 個月,引起國際社會對香港民主自由的關切。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也被控以「詐欺罪」,並於今( 3 )日開庭,法庭下令收押,案件押後至明年 4 月 16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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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運支持者、活動人士遭到判刑、逮捕,香港局勢料將有新一波動盪,總統蔡英文在推特( Twitter )上發文聲援香港,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在昨日於臉書( Facebook )表示在追求正義與公理的路上,台灣不會讓香港孤單。對於如何給予香港人實質援助,陸委會回應,將會依照人道原則,以及包括《港澳條例》在內的現行法規,給予港人援助,具體方向是:一、鬆綁香港優秀畢業生至台工作;二、放寬香港專業人士來台工作、居留、定居限制;三、開放香港人來台投資拘留之綠色通道等。
有關加強援助港人的政策,陸委會表示將會就上述三個具體方向放寬限制,進一步協助港人來台就學、工作的便利性,並且正與相關部門積極研議當中,其中「投資綠色通道」會盡快加速、提供誘因。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關切並遺憾黃之鋒、林朗彥、周庭 3 人因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遭到判刑,對於民主人士頻繁被捕深感憂慮。香港政府未能就《基本法》善盡保護人民的政治權利以及表達自由的能力,陸委會形容港府此舉是「秋後算賬」呼籲相關方面應落實保障港人的自由與權利、確實遵守其對國際社會及人民的承諾。
陸委會針對援助香港人的措施說明,政府已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從 7 月營運開始至 11 月 30 日已接獲 1700 多間個案,多數皆與移民、定居、投資、就業、就學等事宜相關。未來,將會繼續因應香港局勢,精盡完善安置照顧措施,並兼具國家安全及防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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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港澳條例》第 18 條,可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依照該法規,陸委會早前在 6 月針對「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說明,協同相關部會,審酌個案安全與自由受緊急危害之程度、需給予援助之必要性,作成適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