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不戴口罩」會被罰?男一走進愣 逛7分鐘懷疑人生

▲新冠肺炎持續在國際延燒,台灣推出「秋冬防疫專案」正式上路,民眾出入八大場所應該戴口罩,以免吃上罰單。(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片)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20-12-03 12:05:38
秋冬防疫專案1日正式上路,規定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應戴口罩,其場所包含超商、超市等等。對此,就有網友分享自己去超商時,一走進去先是傻眼,逛了7分鐘後,更是讓他懷疑人生,貼文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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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PTT貼文指出「我是不知道現在超商要不要戴口罩,但我還是戴去買東西,結果一走進去,除了我跟店員根本沒人戴口罩;後來逛了7分鐘之後,我還是唯一戴口罩的人,讓我非常懷疑人生『我是傻子嗎?』難道超商不是八大場所之一?」

▲網友分享自己去超商購物,但走進去卻發現整間店只有他跟店員有戴口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回應「真是令人難為的問題....」、「超商進出時間太短,很多人覺得不需要吧==」、「其實超商真的蠻尷尬的...有時候真的只是進去不到一分鐘」、「至少你有保護自己,現在流感季,你至少不用擔心被傳染」、「還是要戴!小心被罰」、「昨天去超商,店員都會叫客人戴了」、「戴口罩為自己不為政策啦」。

而根據現行規定,民眾在進入八大場所應佩戴口罩,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000元至1.5萬元,民眾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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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針對網路上近日瘋傳有警察在超市門口取締未戴口罩的民眾,並且開出三千元的罰單,指揮中心也出面澄清,這是假消息,請民眾不要再隨意轉傳。強調民眾若接獲來源不明的疫情訊息,應先行查證,勿隨意散播,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最高可開罰300萬元。(編輯:張嘉哲)

▲網傳有警察在超商門口取締沒戴口罩的民眾,指揮中心表示是假消息。(圖/指揮中心提供)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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