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坑鄉永光村聚落上(11)月30日晚上發生一起酒駕A1肇逃後自撞民宅的重大事故,員警循線前往肇嫌住處傳喚時,即遭激烈反抗而受傷,但卻未究辦妨害公務和傷害等刑責,讓人相當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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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斗六市榴中里的葉姓男子,在上(11)月30日晚上前往華山休閒產業區,約22時許駕銀色自小客車返程時,在大湖口溪光華橋上,追撞前方行進的機車後往古坑市區方向加速逃逸,造成李姓騎士(男、19歲、雲林縣崙背鄉人)傷重不治死亡;且禍不單行,在行經永光部落永昌路轉往光華路轉彎處,疑因車速過快而逆向撞上民宅,也造成民宅鋁門和家電等物損毀,而後自行脫困並棄車由友人載乘逃離。
兩起相差約5分鐘相距約3.6公里的肇事逃逸事故,分別由斗南分局華山所、永光所和車禍處理小組員警趕往處理,且在棄車內發現一瓶小罐裝農藥而引起高度聯想,乃積極調閱兩肇事現場附近的監視器,鎖定住斗六市榴中理的葉男涉重嫌,於是在1日凌晨4時許前往其住處傳喚到案,卻遭葉男反抗而造成員警手掌背受傷,經制伏後才接受酒測,其酒測值雖在肇事後6小時測得,仍高達0.51,於是在警訊後依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罪等罪嫌移送法辦,至於反抗傳喚造成員警受傷部分,斗南警分局並未依妨礙公務和傷害等罪嫌究辦,讓受傷員警相當不悅。
另外,由於葉男的酒駕A1肇逃後自撞事故肇因,引起李姓死者親友和同學相當情緒化,在1日下午約15時許,由檢察官會法醫在惠來殯葬所停屍間進行相驗時,聚集近20名前往關心的親友和同學,讓警方擔心發生衝突,立即增派多名員警前往戒護,所幸沒有發生衝突,終讓警方戒護人員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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